今天在與以前B課同事的聊天中聽說
前天新聞裡頭版的兇殺案
兇手竟然是和我们公司合作已久的商場內離職樓管
我跟他之前大約有半年業務上的往來
尤其是5.6月正逢櫃位遷移改裝
更有頻繁的接洽與連繫
後來雖然我調區了
他的電話號碼也都還在我手機裡
突然聽聞曾經熟悉的人在社會新聞中出現
心裡真的百感交集...
總歸一句~~情關難過!.....不過還是得看開一點啦!....
感情這東西......得之~我幸! 不得~我命!
放手~~無論對自己或他人都是一種解脫!
放不開的後果.....
往往就會是這些每天新聞裡不斷出現的社會案件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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